***以下節錄

李瑞斌表示,社會大眾的著作權觀念仍有待積極建立,以前買盜版不敢名正言順,現在則是會被笑--因為「燒錄就好了,幹嘛去買」!

部分民眾或許認為,因為唱片太貴了,所以才會去買盜版或燒錄,但李瑞斌反駁說,這是不了解唱片業結構和成本的說法。

MSN 新聞網
【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七日電】
http://news.msn.com.tw/cna/cna_full_text.asp?yy=03&mm=09&dd=07&name=70
***

這實在是很可笑的說辭
換個方式來解釋
或許比較容易說服大家掏出大把鈔票
去唱片行買音樂專輯吧

從來沒有聽過
因為社會產業結構隨時間改變
某個業態的獲利模式因此改變
獲利降低 甚至影響到生存空間的時候
會跳出來宣稱全社會的人犯法
所以改變舊有消費模式
所以改變她的獲利模式
所以害他不能生存
所以要脅政府說社會公義不再
所以要脅社會大眾要依她的方式來做

就因為我不了解她的獲利模式跟成本結構
所以 我就不能嫌她貴嗎
就算我了解了之後
我還是嫌她貴啊
難道就讓這些我們覺得產品賣貴的廠商
任意決定我們的市場行情跟機制嗎
這樣還叫做自由經濟嗎

何況 了解了唱片業者的獲利模式之後
深深感受的
不是他們因為MP3的散布而損失多少
而是他們之前所獲得的暴利有多麼龐大
感受到的
不是他們捍衛著作財產權
而是捍衛著每年少賺到的那些錢

妳說虧錢 呵呵
虧錢的公司不檢討自己
獲利模式跟成本結構有沒有問題
反過來用要脅政府說
這樣會害台灣在國際上冠上不名譽
虧錢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以前是
賣產品獲利的模式
現在這樣的模式不再賺錢的時候
順應潮流應該是轉賣情境氣氛來賺錢
而不是用法律去規定消費者一定要遵守
20年前的消費行為

這樣的廠商
竟然是在台灣為數眾多
而且是有政治影響力的一群
這樣的掌權當政的這些人
如何在十年之後
帶領台灣
這些人 為了自身利益
為了既得利益 硬是要把少掉的暴利空間
說成是大家非法的途徑獲得不當利益
對啦 最好是非法啦
自由言論以前也是非法 妳把我抓去關啊
MP3存在是一種必然
著作財產權的歸屬 讓渡 ...ETC等費用
大家都想撈一票
切不清楚的時候就哭給政府看

擺明了就是三個孩子搶糖果吃
老大搶輸弟妹 於是哭著叫爸媽主持公道
愛哭的孩子有糖吃 這樣的過程
轉嫁給我們的畫面
是這些社會結構主政當權的人
用自己的判斷 對自己的利益護航
然後一面倒的指責學生族 網路族

這樣 對你們有什麼好處嗎
還是你們以為 這樣的罪則化
就可以繼續維持你們的正義一派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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